2022-10-19 點擊量:459
各區(qū)(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推進建筑業(yè)高質量發(fā)展三年行動方案》工作要求,規(guī)范開展市政公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控能力和水平,明確市政公用工程質量責任,加強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就開展市政公用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質量風險管控職責
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體制機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責任主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統辨識風險,科學分析、評價風險,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確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牽頭部門和分管領導,明確企業(yè)相關職能部門關于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職責、目標與任務。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在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的授權范圍內,是項目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
(一)建設單位職責
1.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首要責任主體,應當全面掌握項目的工程質量風險,牽頭組織各參建單位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并按照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確保工程質量。
2.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guī)模、技術難度等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參建單位,合理確定建設工期、建設費用等,確保工程質量。
3.建設單位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標準、要求、責任和義務,組織相關單位辨識、評估項目工程質量風險,并告知工程建設相關參建單位,供其評估工程質量風險以及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4.建設單位應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監(jiān)督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建立情況、風險管控制度執(zhí)行情況、工程開工前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和專家論證情況、人員技術交底情況、現場材料及設備機械準備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和勞動力組織情況等。
(二)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實施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統籌管理,專業(yè)承包單位和專業(yè)分包單位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質量風險管理工作。
2.施工單位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技術、生產、材料、成本等職能部門的工程質量風險職責,建立考核獎懲、全員培訓等工作機制。
3.施工單位應建立本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庫,編制項目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并在工程施工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中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采取技術、管理、應急等措施,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4.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執(zhí)行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部各部門、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及作業(yè)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組織實施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制定管控措施,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辨識清單,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包括風險預控措施與應急預案),認真組織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技術交底工作,并落實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措施。
(三)監(jiān)理單位職責
1.監(jiān)理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jiān)理主體,應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相關監(jiān)理制度,將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監(jiān)督工作列入監(jiān)理規(guī)劃,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
2.監(jiān)理單位應監(jiān)督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實施情況,審查施工單位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措施制定等相關資料,采取現場檢查、旁站監(jiān)督、巡視檢查等方式,檢查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3.監(jiān)理單位發(fā)現施工單位未能有效辨識風險、風險評估有誤、管控措施不當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監(jiān)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相關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
(四)勘察、設計單位職責
1.勘察、設計單位應在項目勘察、設計階段做好相關風險辨識工作,辨識工程項目工程質量風險,并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
2.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并提出針對性建議。
3.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jiān)控檢測要求,并跟蹤檢查實施情況。
二、風險辨識
(一)風險辨識方法
工程質量風險辨識可參照《大型工程技術風險控制要點》《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城鎮(zhèn)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CJJ1)、《城市橋梁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CJJ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建筑地基基礎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壓力管道規(guī)范》(GBT38942)、《城鎮(zhèn)供熱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28)、《燃氣工程項目規(guī)范》(GB55009)、《城鎮(zhèn)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33)等現行規(guī)范,對施工過程中各種主要危險和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并對質量事故風險類型進行辨識。
(二)風險辨識程序
1.確定風險準則
風險準則是企業(yè)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工作的重要依據。企業(yè)應當在風險管理過程開始時,根據企業(yè)工程質量管理外部和內部環(huán)境信息,科學合理確定本企業(yè)的工程質量風險準則,并持續(xù)不斷地檢查和完善。
2.初步確定風險源
根據列舉的危險和有害因素,通過實地踏勘、現場測量、經驗分析和查閱歷史資料等定性方法,排查并確定項目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因素,對潛在風險因素進行系統歸類,初步確定項目工程質量風險源。
3.篩選風險源
結合風險評估的具體目的和范圍,對照本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準則,對已分析和排查出的工程質量風險源進行必要的篩選、排除和調整,形成項目部和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
(三)風險源辨識清單庫
各企業(yè)應充分結合企業(yè)實際,建立本企業(yè)風險源辨識清單庫,并持續(xù)更新完善,供項目部在開展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工作時參考。
三、風險評價定級
(一)風險評價方法
企業(yè)可采用風險等級矩陣法進行風險評價,也可根據企業(yè)自身情況和工程項目施工實際選擇其它適宜的風險評價方法,或者同時采用幾種風險評價方法互相驗證,確保風險評價的準確性。
(二)風險等級
1.重大風險,用Ⅰ表示,風險等級最高,現場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難度很大,風險后果很嚴重,極易引發(fā)較大及以上質量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較大風險,用Ⅱ表示,風險等級較高,現場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難度較大,風險后果嚴重,極易引發(fā)一般質量事故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
3.一般風險,用Ⅲ表示,風險等級一般,現場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難度一般,風險后果一般,可能引發(fā)數量較多人員重傷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4.低風險,用Ⅳ表示,風險等級低,現場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難度較小,風險后果較輕,可能引發(fā)數量較少人員重傷或經濟損失較少。
四、工程質量風險管控
(一)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原則
1.工程質量風險應分級、分類、分層、分專業(yè)進行管控,明確風險的嚴重程度、管控對象、管控責任、管控主體。
2.工程質量風險應遵循風險級別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工程質量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具體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提級。
3.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管控原則和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一般分為企業(yè)層、項目層,也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對風險管控層級進行增加。重大風險(Ⅰ級)、較大風險(Ⅱ級)的管控由企業(yè)負責;一般風險(Ⅲ級)、低風險(Ⅳ級)的管控由項目部負責;項目質量風險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風險等級時,企業(yè)應對項目實施重點管控。
(二)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編制和公告
1.施工單位應編制《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庫》,定期進行更新,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發(fā)布。
2.施工單位項目部在開始施工前,應辨識、分析工程項目存在的風險源,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評價定級,并隨檢測、監(jiān)測情況以及內外部環(huán)境變化等進行調整更新。
3.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經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
4.經過施工單位審核的《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應報送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批,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施工。
5.施工單位應審核《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并編制《企業(y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及時進行更新,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發(fā)布。
6.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對已辨識的工程質量風險進行公告,在施工現場大門內及危險區(qū)域設置工程質量風險公告牌;工程質量風險公告內容應包括主要工程質量風險、可能引發(fā)事故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存在重大工程質量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應設置明顯的標志,并強化風險源檢測、監(jiān)測和預警。
(三)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措施
1.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達到消除、降低風險的目的,實現風險可防可控。管控措施主要包括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技術措施主要包括科學先進的施工技術、施工工藝、操作規(guī)程、設備設施、材料配件、信息化技術、檢測和監(jiān)測技術等;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組織制度、責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訓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以及選擇放棄某些可能導致風險的活動和行為從而規(guī)避風險的決策等;應急措施主要包括建立應急搶險隊伍、儲備應急物資、進行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等。
2.對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生產、成本等部門審查專項施工方案中的管控措施,審查完成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審核簽字,并組織落實,組織落實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聽取匯報、進行組織調度、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實施、總結考核等。
3.對一般風險和低風險,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項目技術、質量、材料、生產、成本等專業(yè)人員制定施工方案,明確管控措施,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簽字,并組織落實,組織落實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進行組織調度、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實施、總結考核等。
4.經過施工單位審核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報送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批,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
5.施工單位項目部應通過施工現場培訓教育、施工班前會、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本崗位存在的工程質量風險因素、風險等級、防范措施、控制標準、應急方法,使其掌握規(guī)避風險的方法并落實到位。
(四)重、較大質量風險管控措施
1.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風險等級的,建設單位要對項目實施重點管控。組織制定項目質量風險控制工作計劃,包括明確各階段風險管控責任人、質量風險控制具體實施范圍和對象、各階段風險管理具體實施計劃、過程風險控制關鍵節(jié)點或重點工序、檢查頻次、應急響應預案等;針對較大、重大工程質量風險涉及重點部位和關鍵環(huán)節(jié),組織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對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技術措施進行全面復核;組織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對項目涉及重大、較大風險的關鍵節(jié)點或重點工序進行抽查。
2.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風險等級的,施工單位要建立本企業(yè)較大、重大項目質量風險清單,對項目部實施重點監(jiān)控,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對相關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施工單位組織對涉及重大、較大工程質量風險的關鍵節(jié)點或重點工序進行專項檢查,形成檢查記錄,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對質量風險管控措施實施情況進行重點驗收。
3.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風險等級的,監(jiān)理單位要全面檢查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資料,核實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項目監(jiān)理機構要結合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監(jiān)理實施細則,并實施專項巡視檢查。對于管控措施落實不力的,應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改。
(五)企業(yè)日常檢查
1.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至少每月應對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制度執(zhí)行和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對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形成檢查記錄。
2.對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風險等級的,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半年應組織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確整改責任人,形成檢查記錄。
3.對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至少每季度應組織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蹤落實,形成檢查記錄。
4.對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施工單位質量部門至少每月應組織技術、生產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蹤落實,形成檢查記錄。
5.對各級風險,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形成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報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復核。
(六)監(jiān)督檢查
1.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低風險的項目,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的檢查頻次為2次,檢查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天。
2.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一般風險的項目,監(jiān)督抽查頻次原則上不少于3次,重點加強對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鋼筋、模板、混凝土、預應力,道路結構的路基、基層、面層,管道的焊接、功能性試驗、防腐補口、管道保溫,以及工程竣工驗收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
3.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較大風險的項目,應當適當增加現場監(jiān)督抽查頻次,對每個工程項目的監(jiān)督抽查頻次原則每2個月不少于1次,對風險管控、處理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4.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于項目質量風險等級為重大風險的項目應當根據現場質量風險管控的需求增加現場監(jiān)督抽查頻次,對每個工程項目的監(jiān)督抽查頻次原則每1個月不少于1次。
五、工作要求
1.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將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落地、落細。
2.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業(yè)應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企業(yè)市政公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的編制,并及時進行更新。
3.本通知發(fā)布之日前開工建設的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的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應于2022年10月底前將相關工作要求落實到位;后續(xù)新開工的工程項目應將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要求作為開工條件驗收的重要內容。
4.各區(qū)(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要加強對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的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對未按工作要求落實到位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青島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轉發(fā)青島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關于做好市政公用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通知》.doc